【明年起合約要訂明】外傭抹外窗須有窗花
2016-11-15
政府決定在明年起簽訂的外傭標準合約,新增兩條抹窗條款,包括外傭清潔的外窗,必須安裝上鎖或固定的窗花,以及抹外窗時,只可把手臂伸出窗外。勞工處處長陳嘉信指出,若僱主違反條款,不會有刑事責任,但有機會要與保險公司共同承擔賠償費用。
陳嘉信表示,外傭僱傭合約將新增兩項規定,如外傭清潔的窗戶不是在地面、毗鄰可合理地供傭工安全工作的露台或走廊,該窗戶須裝窗花,而窗花必須鎖上或被固定;以及外傭除手臂外,其他身體部份均不可伸出窗外。這兩項新規定將加入在明年一月一日後簽訂的合約中,預計最遲在政策實施兩年後,所有合約均完成加入新條款。
一旦違條款 須承擔賠償
陳嘉信指出,合約由僱主和外傭訂立,僱主違反的話不會有刑事責任,但有機會要與保險公司共同承擔賠償費用。至於為何沒加入「要有成人監督」的條款,他未有正面回應,只說今次的建議已顧及僱主實際需要及外傭安全,又補充,勞工處會與職安局向一般家庭及外籍傭工宣傳新安全措施。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表示,協會接受新增的兩項條款,又指政府沒「一刀切」禁止外傭抹外窗,反映已有聽取僱主的聲音,冀政府未來會為外傭提供免費的安全抹窗課程,並加強宣傳家居工作安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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