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升學】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採「評點配額制」
2017-01-04
一直以來,香港學生(俗稱僑生)在臺灣完成學業,畢業後都有興趣留在臺灣工作。
以往,僑生留臺工作採取單一薪資水準作為審查標準;審查較為嚴格,要求僑生在臺灣工作的條件,最低薪資限制是新台幣4萬7,971元(約11,530港元),後來調低至3萬7,619元(約9,039港元)。
不過,因應業界需求、產業環境變化,臺灣當局於2014年起,放寬有關的限制,不再以薪資作為單一考量,而是採用國際通行的「評點配額」制。(有關的改動可參考網址:http://ezworktaiwan.wda.gov.tw/ezworkch/home.jsp?pageno=201508100028
這制度是依據僑生和僱主的資格進行評核,包括學歷、薪金、工作經驗、職務資格、華語及外語能力、成長經驗,以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等8個項目。學生只要累計點數超過70點,將可獲發「聘僱許可」。
而在臺灣取得大學學士或以上學歷的外國留學生、僑生、其他華裔學生、港澳生等,都是適用對象,令到他們畢業後留臺工作的審核標準更多元化。
評點項目 |
內容及等級 |
點數 |
學歷 |
博士 碩士 學士 |
30 20 10 |
聘僱薪資 |
每月平均新台幣47971元以上 每月平均新台幣40000元以上未達47971元 每月平均新台幣35000元以上未達40000元 每月平均新台幣31520元以上未達35000元 |
40 30 20 10 |
工作經驗 |
2年以上 1年以上未達2年 |
20 10 |
擔任職務資格 |
具有企業所需該職務特殊專長能力者 |
20 |
華語語文能力 |
經華語文能力檢定達「流利」等級以上 經華語文能力檢定達「高階」等級 經華語文能力檢定達「進階」等級 |
30 25 20 |
他國語言能力 |
具有華語以外2項以上他國語文能力 具有華語以外1項他國語文能力 |
20 10 |
他國成長經驗 |
具有於他國連續居留6年以上之成長經驗 |
10 |
配合政府政策 |
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企業受僱者 |
20 |
另外,僑生若符合月薪有新臺幣47,971元的,仍可循既有的「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資格」申請在臺灣工作。
資料來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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