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繼璋】賞與罰的大忌
2017-02-20
父母也是普通人,教孩子的方法,每每來自直覺或過往經驗,是否真的能夠奏效,又有多少人會細心評估呢?
不過,無論你用甚麼方法,都離不開以下兩種:一、獎賞——用以鼓勵做得好的行為;二、懲罰——用以阻嚇做得不好的行為。
雖然萬變不離其宗,但執行以上兩種方法的時候,也有一些不能忽略的技巧,才可確保好事不會變壞事,好的出發點帶來壞的後果。
1.保持冷靜
孩子佻皮時,父母可能會因為他們的行為而感到憤怒。不過,無論他們做了甚麼、帶來的後果有多嚴重,父母應該盡量保持冷靜,不要讓憤怒的情緒掩蓋理智,向孩子示範最不好的行為,例如:高聲尖叫、咒罵,或者將一股怒氣發泄在別人或物件上。
2.忌暴力對待
應否對孩子施行體罰,是討論已久的課題。不過,愈來愈多人指出,體罰不但是一個收效不大的方法,而且會對孩子的心靈造成傷害。更加不能避免的,是令到他們的身體受到一定程度的傷害。所以,如果你只是想教好孩子,而不是要傷害他們的話,最好不要用這種方法了。
3.獎賞有道
正如上述所說,給孩子獎賞,是對他們良好行為的鼓勵,但如果濫用這個方法,會令他們覺得獲得獎賞是理所當然,甚至對於正確行為背後的意思,也開始模糊起來,一心只為要得到禮物,才遵照父母意思去做。
4.錯在哪罰在哪
要孩子明白自己錯在哪裏,就應該用對位的懲罰方法。例如:孩子經常把玩具隨處亂放,懲罰他們的方法,就是要他們協助把家裏的各種雜物重新放好,包括玩具;如果兩兄弟經常口角或打架,懲罰他們的方法,就是要他們為對方做一件事,例如:送給對方一個小手工,或者一幅親手畫的畫。
5.不能心軟
有些父母是硬在口,但軟在心。無論孩子多頑皮,也只是口頭上責罵幾句,或空泛地警告一下,卻從來沒有真正執行任何的懲罰。在這樣的情況下,孩子慢慢就會知道,無論他們做了甚麼事,都不會有任何後果。最後,他們便成為「大無畏」的小朋友,為所欲為了。懲罰,除非不說。一旦說了,就一定要執行,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6.父母同心
無論父母二人,在管教孩子方面有任何意見上的分歧,一旦在孩子面前,就應該保持同一口徑。假如爸爸說了要罰,但當孩子向媽媽求情之後,懲罰就得到豁免的話,孩子以後就很難管教了。因此,誰說了要罰,另一方也最好依法辦理,寧願在懲罰以後,父母二人才暗地商討未來的處理手法。
7.公平處理
懲罰,無論在任何情形,執行於任何孩子身上,都必須公平。如果上次大哥做了這件事,必須施以某種懲罰的話,下次弟弟做了同樣行為,也必須給予同樣懲罰,不能因為父母對他們的疼愛程度有偏差,而厚此薄彼。公平才能叫孩子心服口服和願意改過。
要知道自己的處理方法是否正確,父母不妨也轉換一下身分,將自己套入孩子的角色,細心想想:「如果我是他,父母這樣懲罰我,我的感受會是怎樣呢?」
可能,你會有一種新啟發。
希望在新一年,你和孩子可以找到一個更舒適的溝通模式。
作者:梁繼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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