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基佑】給孩子預告的重要性
2017-05-09
有一位年約四,五歲的孩子在公園樂而忘返,不願走,他媽媽都束手無策。「阿仔,我哋真係要走啦!」,「你乖,媽媽趕時間。」她費盡唇舌,孩子仍無動於衷。我太太見這位媽媽這樣無奈,於是對孩子說:「不如我們從一數到十,然後就跟媽媽離開好嗎?」孩子點點頭。隨即我太太開始數,孩子十秒後亦兌現承諾,乖乖地跟媽媽離開。媽媽則向太太報以一個尷尬及感謝的微笑。
很多家長誤以為自己的孩子反叛,不聽話,不願意執行指令。將心比己,當玩得正興起,忽然被要求終止活動,相信任何人都會覺得不爽。由於孩子需要時間消化指令,所以事前給孩子足夠時間預備是必須的。一般來說,幼兒由接收到執行指令需要大概五到十秒去處理。如果希望孩子離開公園,建議家長早五分鐘發出預告,然後在最後一分鐘再發出一次預告。
讓我再舉一個例子,如果我們希望正在玩玩具的孩子預備七點鐘吃飯。我們總不能七點正才叫他終止玩樂,馬上坐好吃飯。這樣肯定不會有好下場。家長盡可能在活動完結前二十分鐘做一個簡單預告。
二十分鐘前:
「孩子,現在六點四十分,我們七點鐘吃飯,現在繼續玩,十分鐘後我會再提醒你。」
十分鐘前:「孩子,我們七點鐘吃飯,五分鐘後我會要求你開始收拾玩具,洗手預備吃飯。」
五分鐘前:
「現在是收拾時間,請你將玩具放在玩具箱內。然後洗手,預備吃飯。」給孩子十秒鐘消化指令,如果他有所行動,那我們就讓他自己處理。
如果他仍然呆著,我們則再重複一次指令。注意,我們所發出的都是指令,而不是「好不好?」,「可不可以?」等問句。如果孩子不理不睬,視乎孩子年齡和當時反應,家長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例如跟孩子一齊收拾,或者撤去享受(收起他的玩具),如果他情緒激動則需要運用冷靜區。家長提早發出預告,彼此一早達到共識,有助預防孩子因扭計而過分耽誤行程。「先小人,後君子」原來對幼兒一樣見效。
(部分資料來源:Hope 20)
作者:何基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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