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
2015-08-15
在海外接受教育的海外醫科畢業生倘回流香港執業,需要先通過香港醫務委員會舉辦的執業資格試,再於認可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完成駐院實習及評核,方可以向委員會申請註冊,獲取執業醫生資格。
執業資格試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共有兩卷,每卷各有逾120題選擇題,考核範圍包括基本科學、醫學倫理/社會醫學、內科、外科、骨科、精神科、兒科及婦產科;第二部分為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語水平,確保其能力足以應付工作需要;第三部分為臨床考試,考核範圍包括內科、外科(包括骨科的病例)、婦產科及兒科。而考試後的駐院實習為期12個月,考生屆時將會獲得臨床指導,完成實習後則可申請註冊執業。
考試當中第一部分專業知識考試的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五年,成功考取第一部份後,考生可以選擇於同一年完成第二、三部分的考試,或在五年內分幾次應考其餘部分。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醫生註冊條例》,考生每個部分最多可以應考五次,若果任何一個部分應考五次後均失敗,委員會可禁止該人繼續參加執業資格試;另外,執業試一直被指過於嚴謹,考生合格率只有10%以下,每年順利獲得執業資格的海外醫生甚少,最高的一年為2012年,只有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