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her Chu】體罰孩子是最沒有效的管教方法
2018-01-31
近期接二連三發生令人髮指的虐兒新聞,全城痛心。不少朋友因為這些新聞而感到非常難過,亦不明白為何在今天教育普及的社會,仍然有如此不文明的悲劇發生。
根據社會福利署的指引,虐待兒童的定義是對18歲以下人士作出危害或損害其身心健康發展的行為。而精神虐待則指危害兒童情緒或智力發展的行為。而羞辱、驚嚇、孤立、剝削、利誘、漠視兒童的情緒反應,向兒童傳遞他們是沒有價值、有缺點、以及沒有人要或沒有人愛的訊息,都能構成虐待。
如果,根據這虐兒廣義,我們應該大都被虐待過了。
大家都知道,在亞洲社會,體罰仍然普遍存在,就算很多受過高等教育的父母,並不覺得體罰是虐待,認為只不過是一種懲戒,透過皮肉之苦,可以令孩子錯誤的行為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