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小朋友應入甚麼小學?
2015-11-10
家長考慮入讀那一間幼稚園時,會考慮到之後可以升讀哪些小學之類的提問。
其實這類問題總是屢見不鮮,家長常會查問的是究竟入讀甚麽幼稚園才可以升讀那些心儀小學,到選擇小學時又會考慮可否升上自己心儀中學,隨後更會考慮到中學後能否升讀大學的機會,更甚的是到大學選科時仍要問出路如何!最終部分家長竟然以自己為子女決定的未來出路為目標,在幼兒仍未懂性前已為他們的將來完全計劃好,掌管子女未來的每一步,「贏在起跑線」對這些家長來說特別配合箇中含意。
在六年前面對同一個情況時,心底裏亦泛起過類似的疑惑。正所謂人云亦云,當你身處的社會內大多數人對事情都持相同看法時,自不然原本的傳言會慢慢變成事實一樣。雖然現今的教育其中一個學習方向就是希望培養新一代對事物抱有懷疑的態度,在面對資訊時有能力判斷真偽。但作為家長的一輩,在受教育時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概念和需要,對資訊的處理較為單向,根本沒有過濾消息真偽的必要,只要身邊有較多人相信的都會傾向較容易接受。
當年就是因為抱着這種懷疑的態度,由於無法確實這些說法而決定花上大量時間尋根究柢,為的是要找到這些傳言背後的根據。其實要構成入讀某些幼稚園而可升讀某些小學這件事,首先要有幾項重要的元素:第一,這些小學本身的收生決定;第二,這些小學與幼稚園之間的關係;第三,學生本身的特性。
整件事的成立首先要了解小學本身的收生程序。本港小學主要有公、私營之分。所有公營小學(包括所有官立或資助小學)都必須通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申請,而私營小學(即所有私立或直資小學)則可以自行訂定收生標準。所以,若所指的是私營小學便有可能發生對個別幼稚園的偏好,但相反由於所有官立或資助小學都必須通過派位制度,除非本身制度上賦予學校自由選生的權利,否則要出現由於申請人來自個別幼稚園而享有優先取錄的機會不大。
而事實上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十多年前進行最近一次改革之前,確實曾經有賦予公營小學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若干的自行選生權利。在舊制度中的「計分辦法準則」內,有其中一項為「校長酌情給分」,容許為部分申請人加上額外十分以增加成功獲分配的機會。相信由於有這個可額外分配的緣故,直接增加了過往某些與個別小學有關連的幼稚園學生入讀的比例。
但是自從上一次的修改後,在現行「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兩階段均並無提供學校自行選擇學生的權利,而只會在整個機制完成後的「叩門」階段才可由校方決定如何收生,本來初時部分公營小學會利用「叩門」階段作為自行選生的主要途經,但此階段在二○○九年教育局「封頂」後所能提供的學額變得非常有限,只會在個別情況下才能得到理想的取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