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敏】非法禁錮
2018-09-05
一直以來學生因為欠交功課,或者學業成績欠佳趕不上進度,放學後需要留校補做補課,本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校有校規,學校通知家長學生當日甚麼時段需要留校,是負責任的交代,免得家長擔心,但絕對不是尋求家長的核准。不過在怪獸恐龍家長橫行當道的今日,不只不是不正常,他們的那一套思想極端霸權,用匪夷所思不足以形容。
去年我曾經在專欄講過,開學有位犀飛利家長,先給班主任來封律師信,引用甚麼條例教育局指引,個人資料私隱性別歧視條例,學生照片名字未得家長書面授權同意不可以在學校網頁及印刷品出現,身穿校服離開學校之後即使不管行為如何影響學校都不能記過,等等。班主任嘗試聯絡家長問清楚究竟,得到的答案是「只可以說,我對你的通告有一點意見,因此我已經安排律師處理,你可以打電話給他聯絡。」以為咁樣夠痴線?未算!出律師信是民事訴訟,今次打999擺明刑事,怪獸恐龍大開殺戒,真正大開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