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按性別限制孩子選玩具?
2015-11-25
不少父母當發現孩子玩與自己性別不符的玩具時,比如小男生玩家家酒,或小女生玩機械人,都會加以禁止。一般來說,小孩會於2、3歲開始發展性別認同,知道自己到底是男孩還是女孩,但卻尚未發展完整的性別意識。這階段的幼兒即使對異性性別色彩強烈的玩具感到興趣,一般都只是出於好奇心的正常表現,父母不必過分擔心,更不應嚴格要求他們只玩和自己性別相符的玩具。其實即使孩子長大至5至6歲,並已建立完整的性別意識,家長仍應讓孩子多接觸各類不同的玩具,並多與他們一起玩耍、互動。
將玩具分類時,若家長根據自己的標準把玩具分為「男孩玩具」或「女孩玩具」,可能會剝奪小孩玩耍的樂趣及探索的好奇心,所以應以玩具的功能作為基準,例如積木類、球類、車類、玩偶類等,不同類型的玩具會為孩子的成長與發展帶來不同的好處,像娃娃玩具能讓幼兒從「照顧」娃娃的過程中培養同理心;組裝玩具如拼圖和積木等可培養他們的手眼協調能力;而運動玩具如皮球等則有助孩子的大肌肉發展。即使是同一件玩具,孩子都可以發現不同玩法,簡單如洋娃娃,他們可以扮作照顧者照料娃娃,也可與娃娃交朋友,一起玩,甚至可充當小老師教導娃娃等,啟發他們的想像力。
註: 以上內容只供參考,如有疑問應諮詢主診醫生意見。
作者:程衛強先生
嬰幼兒心理發展協會心理諮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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