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錦芳教授】性侵犯者未必是孌童癖
2019-02-21
張博士:
想請問,曾經性侵犯幼童的侵犯者,是否一定是有孌童癖傾向呢?
譚小姐答:
性侵犯幼童的人是有以下的心理病:
一、稚子無知:以為孩子是不知道甚麼是性,冒犯他們,他們也應該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二、表現權勢:以為細小的人類是應該接受成人的支配,只要是成人喜歡做的事,孩子是不會拒絕的。
三、興奮無價:為了私利的感覺和性欲,不惜代價也要孩子去滿足自己。
四、煩悶慰解:幼童是可愛的,他們可以替成年人解悶。
五、幻想高潮:只要有對象,任何方式也可達到性高潮。
六、正常化想法:將孩子當作成人,總之他們沒有反抗便當他們同意。
七、合理化解釋:將侵犯孩子的行為解釋為必然的生活途徑,否則自己會行差踏錯,做其他的錯事,包括侵犯成年人或其他孩子,以為自己的「專一」是保護其他人。
八、扭曲想法:認為是孩子的錯或引誘。
以上的心理病指出,侵犯者未必是有孌童癖,但他們利用孩子去做無恥的行為,正指出他們的心理不平衡,亦指出他們以為愈年幼的孩子愈可以欺負。
若他們有內疚和畏懼的想法,他們只是開始對孩子有興趣,當該想法減弱,他們會變得更自私自大,變成有孌童的傾向。
(歡迎讀者就有關兒童性侵犯的問題,致電由護苗基金設立的「護苗線」:2889 9933,接聽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晚上6時)
作者:張錦芳教授
護苗基金執行委員會委員、美國德州休斯頓大學社會工作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