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慧】播恨不如種愛
2019-08-05
這兩個月,很多人都感到憤怒。跟恐懼、悲傷、愧疚等種種被標籤為「負面」的情緒一樣,憤怒也有其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只要有良知和自制能力作基礎,憤怒往往不是壞事。我們可以好好地感受它、接納它,然後,把這股力量轉化為有意義的能量(坦誠、勇氣、同理心、愛心)和行為(自省、說人話、幫助弱小、抗爭)。
舉例說,假如我們是因為被強權壓逼而憤怒,那股怒氣或能推動我們重新設定自己的boundaries。假如我們是因為看到不公義而憤怒,那股怒氣不但可以令我們覺醒,更會推動我們走出comfort zone去發聲、爭取、抗議。假如我們是因為看到黑勢力向平民施暴而憤怒,那股怒氣會令我們挺身而出,擋在女士和孩子前面,或不畏危險去義載。假如我們是因為看到有人散播恐懼而憤怒,那股怒氣會令我們克服恐懼,變得更敢言、更有勇氣。
相反,假如憤怒的基礎是私心、私利、膨脹的自我,那股怒氣往往會爆發成仇恨、暴力、逼害、良心的潰爛。當感到憤怒時,不妨想想它是源於私利還是基於對公義的追求;不妨想想如何把它轉化為更有意義的能量和行動;不妨致力將憤怒轉化成愛心。與其播恨,不如種愛。
作者:王思慧
文章獲頭條日報授權轉載
星島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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