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子女生活片段 或留下起底綫索
2016-01-25
現今不少父母都會通過各種網絡平台分享他們的育兒日記。嬰兒牙牙學語,趣怪萌爆表情,令大量網民讚好。台法混血兒亞歷山母親為他開設個人Facebook專頁,短時間吸引數十萬名粉絲,成為網絡紅人,便是一個鮮明例子。
「我上網不止用眼睛,還會用腦袋!」前美女新聞主播方健儀近期在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私隱署)的宣傳短片中,亦提醒公眾慎防網上私隱陷阱。究竟網絡空間有甚麼私隱陷阱?家長和小童又該如何提防?
何謂「兒童私隱」?
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生效至今,已踏入第二十年。有關條例的目的,是防止任何人因濫用個人資料而侵犯到他人的私隱。「個人資料」的定義,是可以「直接或間接與一名在世的人有關的、可以切實可行地通過有關資料,直接或間接地確定有關個人的身分、及該資料的存在形式,讓人可切實可行地查閱及處理有關資料(例如是文件或影帶)」的任何資料。通過如個人身 份證號碼和指紋等資料,能夠將一個人的身份辨認出來,便是個人資料的明顯例子。以時下網絡用語形容,個人資料就是足以讓人「起底」的綫索。
在香港,兒童的私隱受《國際人權公約》 (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 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第十六條保護;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委)曾指出,「兒童享有多少私隱,會隨他的年齡和成熟程度而改變。兒童年齡漸長,他期望享有的私隱亦會隨之增加。」
兒童易墮網上私隱陷阱
現今網絡發達,兒童更易墮入泄漏私隱的陷阱。私隱署在二○一五年抽查四十五個以六至十七歲中小學生為對象、並會收集兒童資料的香港網站及手機流動程式時,發現這些網站收取過多個人資料,如分別有三成六的網站收集身分證號碼、要求提供如父母及朋友姓名和聯絡方式的第三者資料,有關收集的依據卻又不明確,做法不太理想。
此外,二○一○年,一名中學女生被指虐待她同學的狗而被網民起底,三天內有逾萬名網民加入專為此女生而設的社交網站起底群組,事件後來經學校向狗主查證,雖純屬誤會一場,卻仍未平息網絡攻擊,女生被逼停學兩天,在家接受社工輔導。有關注兒童事務的團體批評,事件反映政府保護兒童網上私隱的措施未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