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孩子教養重點

2015-02-13


愛問為什麼

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教授林惠雅指出,3〜4歲孩子的認知發展特徵,是「表徵能力」逐漸進步,可以用一個抽象的東西代替另一件具體的事情,例如:以手勢代表打電話,透過語言陳述剛才發生的事情…等,所以他的語言能力會越來越好,開始進入一個喜歡問「為什麼」的時期,但是他的問題經常會沒完沒了,以致於父母最後只好要孩子閉嘴。

林惠雅老師認為,父母面對這樣的情況時,不要斥責孩子或嫌他煩,否則會減少孩子探索環境的好奇心,往好處想,這顯示孩子有旺盛的求知欲,建議父母,除了給答案之外,也可以引導他思考:「那你想想看是為什麼呢?」,讓孩子把時間花在想答案,同時也能訓練孩子的推理能力,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孩子不間斷地問下去。

善用賞罰建立規範

從發展心理學者的Erikson的理論來看,3〜6歲的孩子處於自動自發或退縮內疚的階段,因為對環境很好奇,就時常惹出意外,但如果父母對他使用太強烈的處罰,則會讓孩子變得退縮、被動。再加上在道德發展方面,他們對事情對錯的判斷會依據結果的好壞來判定,如果結果是好的(被稱讚),他就會認定這是件好事,要是結果是壞的(被處罰),他就會覺得這是不對的事情。

因此,綜合上述所言,如何利用適當的鼓勵或處罰來建立這個階段孩子的規矩,是非常重要的,父母要在合理的範圍內鼓勵孩子的好奇探索,但也要在有不適當行為時想辦法加以制止。

林惠雅老師提供以下教養建議:

1. 3歲的孩子喜歡模仿,因此父母就是孩子學習的對象,應以身作則,即使生氣也別情緒失控。

2. 平常多鼓勵孩子,且要具體指明孩子的良好表現,而不僅是空泛地讚揚孩子的人格(如:你真的好乖、好棒),孩子會不知道是哪裡做對。不論讚美或責罵,都應對事而不對人。

3. 制止孩子行為時,要給他替代的行為,否則孩子也不懂得你希望他做什麼,就會不停闖禍,舉例來說,要他「不准在地板跳,會吵到鄰居」的同時,可以告訴他:「請你去床上跳」。

4. 提供孩子一些選擇,告訴他每個選擇的後果,並徹底執行,但不是一輩子只能選一次,下次他有機會改變自己的選擇,如:要吃飯,還是要看電視。

5. 當孩子失控時,暫時將他從有趣的環境隔離到無趣的環境反省,等孩子願意改變行為後才可回來繼續玩。

6. 用孩子能理解的話語跟孩子講道理,但盡量用2、3句話說完,不要嘮叨不休。

兒童發展專家王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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