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敏】單親媽媽的為難
2016-06-08
「張小姐你好!一直有追看你的專欄,很羨慕你和一對子女的相處之道,一個好媽媽真的很難做!我只有一個女兒,她六歲那年,她爸爸出軌搭上了同事俾我發現,我有嘗試過忍,裝聾扮啞希望他會回心轉意,結果換來的是冷漠冷淡完全當我透明,最後因為新相好懷孕了,一定要逼我離婚。無可否認他一直對女兒很好,我不想破壞他好爸爸的形象, 只對女兒說因性格不合所以離婚。雖然女兒一直跟我住由我照顧,但對我的態度一直很冷淡,從來未曾好過,她認定是我不讓她跟爸爸,其實是他爸爸主動放棄撫養權。女兒今年要考大學,很想出國留學,但我根本負擔不起。真沒有想過她竟然自己走去問爸爸,更想不到他居然答應。女兒對我的態度更差,甚麼事都直接跟他爸爸商量,當我透明。我心如刀割,我想向她坦白當日離婚的理由,讓她知道我只是迫不得已,希望她會明白體諒我,張小姐你說好不好?」
今日即使你對女兒坦白,你認為她會不會相信你?你愛女兒如此情切,教我非常感動。但可惜你用錯方法去保護去愛,結果反令你自己失去了你最渴望得到的女兒的愛。我相信你為了補償,不問已知這些年來你一直對女兒百般遷就忍讓,而你的前夫樂於繼續做他的好人、好爸爸的角色。這一次他願意資助女兒出國留學,我相信亦是出於補償心態,高層次一點,是為當日遺棄你兩母女贖罪。低層次一點,是為了討女兒的歡心。
請聽我勸,不要花時間企圖還自己公道清白,清官難審家庭事,誰是誰非難說清,何况是一個你講了十幾年的大話?結果會適得其反,只會愈描愈黑!
不必想太多,兒女不會永遠在我們身邊,長大之後始終會有自己的生活會往外闖,我們始終都要學會放手。從今之後你就好好為自己活下去,每個人都有尋找及享受快樂的權利,不要再為別人而活了。你的苦心你的犧牲,我相信你女兒終有一日會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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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慧敏
(文章逢星期三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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