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胎兒生父姓名以獲 分娩服務 35歲女子認2罪 被判囚15個月
2026-03-28
35歲女子5年前向民政事務處及聖德肋撒醫院, 虛報胎兒 生父的姓名,以誤導院方提供預約 分娩服務 ,她被控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等2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女子承認兩罪,裁判官施祖堯就每罪各判囚12個月,其中3個月分期執行,女子共須入獄15個月。
被告彭妍,被控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控罪指彭妍於2021年8月31日在香港深水埗民政事務處,明知而故意地在非經宣誓的情況下,在所作的法定聲明內的要項上作出虛假陳述,即林志鋒為你的待產嬰兒的親生父親;以及同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誘導聖德肋撒醫院的職員接受林為被告的待產嬰兒的親生父親,而取得上述醫院的服務,即在上述醫院的預約分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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