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慧】你的孩子不是你的
2018-09-27

我認識的家長多是用愛心、耐性、同理心與孩子相處的一群,但當中也有人認為管教孩子時「打手板、打屁股」是可以接受、無傷大雅。
假如孩子偷竊,家長對他說:「打劫銀行才是罪,你只是在文具店偷筆,可以接受、無傷大雅。」你接受這說法嗎?不,偷就是偷,打就是打,不會因為偷得少,打得輕,而變得無傷大雅。
況且,打手板、打屁股雖沒有傷痕,但不代表不痛。小孩體積小,大人的一掌(即使他覺得已控制力度),對孩子可能很具殺傷力、很可怕。某次與數個家庭聚會,一家長突然用力打孩子手掌,孩子大哭,在場大人小孩都被嚇呆。那一下打手板既足以嚇倒大人,對那個被打罵的小孩來說,其震盪自是更劇烈。
除了身體的痛楚,伴隨着「被打」的,是一連串心靈傷害:被羞辱、被唬嚇、被威脅。孩子年紀愈小,愈不懂反抗,不知道如何求助,也不會逃走。他們因被打罵而累積的鬱結、不安和無助感,日後只會透過其他途徑顯露,例如:變得沒自信、不信任別人、悲觀憤怒,甚至有暴力或自毁傾向。
體罰為孩子帶來嚴重而長遠的創傷,令人痛心,但防止虐待兒童會在 2015 年做的一項調查顯示,在 608 名受訪家長中,有 421(69%)人在管教子女時施行體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