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錦芳教授】初中女生被逼發生性行為
2019-11-20
張博士:
我今年十四歲,在一所男女校讀中二,我們班有一對小情侶,自開學以來便經常出雙入對。上星期開始,我留意到他們不再一起上學和溫習。我見女同學悶悶不樂,便問她是不是被男朋友欺負。誰不知,她一聽到男朋友的名字就很害怕,還哭起來。我安慰她,她跟我說,她被男朋友強逼發生了性行為,她千叮萬囑叫我不可告訴老師。我不知怎樣才可以幫到她,請問我可以怎麼辦?黃同學
答:
雖然這位同學不想將事情告知老師,但被逼發生性行為非同小可,你要勸她找專業人士(例如學校社工)幫忙,她亦可以致電「護苗線」,社工的介入可以避免她再受侵犯,使侵犯者明白自己的行為是錯、是不能容忍的。她不想將事情告知他人,可能有以下原因:
一、界綫:這位同學分不清甚麼是愛情、甚麼是性侵犯。她可能覺得是自己自願與男朋友發生性行為的,所以不應該有被逼的感覺。二、自責:她覺得自己是錯的,但不想被人責怪,也不想別人在背後談論自己做了愚蠢的事。三、被罵:她認為父母及家人一定不會原諒自己的。四、責任:她覺得因為侵犯者是她的男朋友,她有責任需要保護侵犯者,不將事情公開,不希望男朋友被懲罰。五、恐嚇:她可能因為被恐嚇而不敢將事情公開及指證侵犯者。六、將來:她覺得這件事若果張揚開去,會影響自己的名節和將來,亦連累家人遭受歧視。
你可以從以上原因明白她的苦處和心情,了解分析她被逼發生性行為時的處境,有甚麼問題或後遺症可能需要即時解決。她不應等到問題出現時才尋找專業人士幫忙。在此亦想提醒年輕人,請尊重別人的身體,不要因為自己的欲念而沖昏頭腦,鹵莽行事,使別人不但身體受傷害,更陷入精神崩裂的狀態。
(歡迎讀者就有關兒童性侵犯的問題,致電由護苗基金設立的「護苗線」:2889 9933,接聽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晚上6時)
作者﹕護苗基金執行委員會委員、美國德州休斯頓大學社會工作研究院張錦芳教授
星島日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