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回流】內地畢業港生就業前景
2020-05-12
不少學生選擇到外地升學,超過11,000人被內地大學取錄。這些學生畢業取得學位後,回港就業前景如何呢?
學歷互認
國家教育部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於2004年7月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証書的備忘錄》,兩地院校在升學銜接上正式互認學士學位及以上之資歷。兩地認可院校的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畢業生,可申請到另一地的院校繼續升學。本港認可內地逾千所普通高校及擁有學士學位授權的獨立學院的學歷,方便內地畢業學生回港報讀碩士及博士課程。
院校名單不時更新,詳情可參閱教育局相關網址。
取得香港專業資格
香港政府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下簽定各項互認協議。
1. 持香港專業機構認可之內地專業資格的人士,如滿足協議訂明條件(經培訓、測試或具特定認可工作資歷等),可申請成為註冊會員取得香港專業資格,如部分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專業。
2. 持香港專業機構認可之內地學歷的人士,可通過應考專業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如會計及中醫等專業。同時,香港有不同的專業機構,例如會計師公會、醫務委員會、牙醫管理委員會、護士管理局、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律師會、大律師公會、工程師學會、建築師學會等,各設有不同的專業資格制度。目前已有相當數目的機構認可指定的內地高校學位資格作為取得專業資格的其中一個要求。
然而,現時有部分專業仍未有互認機制,包括社工、獸醫、護士、法律等。因此,同學在取得內地學歷,回港後不能取得執業資格。
部分界別的香港專業資格
會計界
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公會將於2020年推出新專業資格課程(新QP)。而持有等同香港資歷架構級別第四級或以上的內地任何學科學歷者,均享有報讀新QP的資格。其中持有受認可的內地會計學學位者報讀新QP,可申請單元豁免。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與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就QP簽訂的《內地與香港註冊會計師部分考試科目相互豁免實施協議》,未曾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受認可內地會計專業本科畢業生,可選擇併考QP及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當考取QP全科合格後,按相互豁免協議,可獲豁免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四門考卷,只須考取餘下的「經濟法」、「稅法」及「綜合階段考試」。取得所要求的會計實務經驗後,便可申請成為內地註冊會計師,亦可向香港會計師公會申請成為擁有國際認可資格的香港註冊會計師。
香港會計師公會:www.hkicpa.org.hk
醫護界
西醫
除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的醫科畢業生外,凡有意向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以獲取執業醫生資格的醫科畢業生,必須通過香港醫務委員會舉辦的執業資格試,並須於認可的醫院或認可機構完成一段由香港醫務委員會釐定的駐院實習及評核期。
香港醫務委員會執業資格試資訊平台:leip.mchk.org.hk
中醫
凡有意在香港成為註冊中醫的人士,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轄下中醫組認可30所內地院校舉辦不少於5年全時間制及符合認可課程基本要求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為2019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認可課程。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www.cmchk.org.hk/cmp/chi/#main_rcmp02.htm
護士
在香港境外完成護理訓練並已取得當地護士註冊/登記資格的人士(包括在中國受訓的護士)填妥訂明的申請表並遞交所需的證明文件後,管理局會根據他們在境外接受的護士理論和臨床訓練的時數及內容,審批其參加管理局執業試的資格。合資格的考生必須先通過筆試,方可參加實習試;並在筆試和實習試2個部分均取得合格,才可獲管理局批准其註冊/登記申請。
醫院管理局:www.nchk.org.hk
建築師
取得內地高校相關建築學位的畢業生,有意於香港執業為建築師的人士,可經以下途徑成為香港建築師學會會員及香港註冊建築師:持合共5年或以上香港建築師學會(學會)/建築師註冊管理局(管理局)認可之建築學專業學位及相關的工作經驗,再成功通過學會舉辦的試卷1至8的筆試及面試。
獲學會/管理局認可之內地院校(課程)名單︰www.hkia.net/en/doc/PA/2018-05-NBAA.pdf
獲學會/管理局認可之建築學專業學位名單︰www.hkia.net/en/doc/PA/School_Lists.pdf
藥劑師
任何擬於香港成為執業藥劑師的人士必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並須每年向管理局申領執業證明書。所有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接受藥劑學大專教育課程、並有意向管理局申請註冊以獲取在本港執業資格的人士,他們除了要符合管理局規定的資格外,還必須參加管理局的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及格的成績,才可在香港註冊成為藥劑師。
資料來源: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