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教養】有型管教︳Gary 老師
2021-01-07
上次文章《家規這回事》提到權威型管教與家規,有家長對於「權威」這個名詞感到震驚,大家對於「權威」一詞會有些抗拒。權威不是只有專家才擁有的嗎?當然不是。做了父母就有天職去教養好子女,這個天職賦予父母有一定的責任並權力。只要運用得好與對,就可以做一個有型有格的權威型父母。
早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心理學家戴安娜·鮑姆林德(Diana Baumrind)曾經對於家長管教作出研究,她把家長管教分開4大類型:放任型、忽視型、權威型、專制型。很多教育心理學家都以她的研究作為基礎進行分析研究,經過數十年的研究發現,權威性的管教方式最能培育出有自信、有安全感、有上進心、有歸屬感、受群體接納與歡迎、能夠表達自己並對未來懷有憧憬與希望的孩子。
今天就來簡單分析下這3種家長管教類型:
放任型的管教方式是比較容易分辨出來的。放任型的家長對於孩子的意欲、衝動與各種行為不會加於約束。他(她)們不鼓勵孩子遵守社會上的行為規範,不會讓孩子承受行為帶來的反面後果,更不用說加諸任何處分。當孩子的行為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結果,也不會鼓勵孩子去承擔責任。有時候放任型的家長會嘗試用說道理或者利誘的方法操縱孩子,但是一般不會很堅持,並且不會明顯地使用權力(power)去左右孩子的行為。
忽視型的管教方式不理會孩子,有時候甚至於抗拒孩子。沒有給孩子行為標準規則,又不理會他們的需要,冷對待,更加談不上關愛。
專制型的家長會使用絕對的標準來要求孩子去服從,他(她)們會嘗試塑造與控制孩子的行為並偏重使用懲罰來強迫孩子順服。他(她)們不注重孩子的自主,不接受孩子反駁與質疑,並不鼓勵對話與溝通。在孩子感到受挫折或者接受處罰的時候,會選擇無視孩子感情上的需要。
權威型的家長同樣會給孩子一個明確的行為高標準,但是基礎是建立在理性的溝通上。在使用作為家長職能的權力時,亦會體諒孩子的個別性與發展階段性的需要,但不會因為孩子的意願來改變原則性的標準。最重要的是,權威型的家長在強調行為標準的同時,並不忽略給予孩子感情上的支持,接納孩子在學習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反叛,信任孩子是理性的,尊重孩子是獨立的個體。
很明顯權威型與專制型的家長都會使用權力來對孩子的一些行為加以管束,但是兩者之間使用權力的態度與方法有明顯的分別,更重要的是他(她)們怎樣平衡權威與關愛的表達。
以下座標圖以規範標準要求與關愛表達兩軸心作出一個簡單的圖表,各類型的家長管教方式下給予他(她)們的孩子的不同影響,那些不同的行為表徵特點是經過長期的研究與觀察得到的統計結果。
作者: Gary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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