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派位|哪區Band 1機會高?|Ian Tsang
2022-03-23
近年家長在諮詢過程交談中,經常表達坊間接收到有關小一入學的資訊非常混亂,導致他們難以掌握選校及入學申請的技巧。子女將要在來年参加小一入學申請的家長,首先要理解在社會上絕大部份人受情感主宰的情況下、實際上均非常合理地會以主觀角度選校,因此從朋友之間或網上討論所獲得的資訊和意見均會欠缺客觀性,簡單來說只是片面之詞。
網上分享合理卻欠缺客觀性
即使簡單如派位制度和相關流程為例,基於大多數家長本身在參與過程中的經歷各異,而且接觸學校的數目極少,在資訊欠缺完整性的情況下,在分享過程中更難免包含個人揣測,引致資訊非常混亂。而考慮到學前兒童在各方面的發展步伐不同,適用於個別兒童的選校經驗、很可能實際上並不適用於其他兒童身上,透過親身經歷分享所能提供的資訊直接來說經常包含誤導成分。
切勿忽略學前兒童發展步伐不同
全港所有官立、資助小學的小一入學派位程序只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進行。簡單來說,「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只分為兩階段,首階段稱為「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第二階段稱為「統一派位」,坊間普遍簡稱為「大抽獎」,而在「統一派位」階段《選擇學校表格》內,會再分為「甲部」與「乙部」兩部份。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在任何地區只申請一間小學
在首階段「自行分配學位」中,每位申請人只限在全香港400多間官立或資助小學(並不適用於私立或直資小學)之中,挑選最多一間作為申請對象,分配方法並不涉及任何面試及挑選程序、亦與居所位置無關,而是單純按照《計分辦法準則》所得的分數從高至低分配學位,遇到分數相同的情況則會以抽籤決定。可供這些被分類為「乙類」申請人分配的名額,會佔整間小學的派位學額最少20%,即自行分配學額的最少40%。
乙類申請名額佔最少20%
其餘60%名額會先預留給兄/姊就讀於申請小學、或父母就職於所申請小學的「甲類」申請人,這類申請人並不涉及任何篩選程序,所有官立或資助小學必須全數取錄這類申請人,假如申請人數超越預留學額,則會從原先預留給「統一派位」階段的學額中撥出有關名額供分配之用。相反,供甲類申請人分配後剩餘的預留學額,則會撥給乙類申請人作分配之用。
統一派位分配與分數無關
假如申請人無法透過首階段「自行分配學位」成功獲取錄並註冊留位,便需要繼續參與「統一派位」階段獲分配學位。在「統一派位」階段,申請人可以透過「甲部」按選校意願順序填上全港任何校網中最多三間官立、資助小學。分配程序與首階段分數無關,亦不會參考其他任何資料,只會按系統內部分配予每位申請人的隨機號碼次序決定派位先後,在完成處理所有申請人的甲部第一志願後,方會繼續處理尚未獲分配學額申請人的甲部第二志願,然後以相同程序處理第三志願。
按志願先後派位
當所有申請人完成處理他們在甲部所填寫的選校志願後,尚未獲分配學額的申請人將會繼續透過「統一派位」階段乙部獲分配學額。申請人只可以從所屬校網選校名單內,依照個人選校意願填上名單內所有的學校,當中除了本身地區內所有官立及資助小學之外,亦有可能因區內學額供應不足、而因此包括部分從其他地區借入的小學。在選校表格乙部上有最多30個位置供家長填上選校意願,但要留意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不會有超過30間小學可供家長選擇。
所屬校網選校名單內可能包括他區小學
有關派位方法與甲部的程序相同,唯一的分別是,在完成處理乙部所有填上的選擇之後,假若申請人尚未能夠獲分配學位,有關系統將會從任何有剩餘學額的小學中,隨機分配學額給有關申請人。雖然並無明文規定,但假若校網內有小學尚有剩餘名額,理論上會先將有關學額派予相關申請人,否則的話,獲分配學額可能來自全港任何地區。
小一入學派位懶人包
-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只適用於全港所有官立、資助小學
-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階段
-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分「甲類」(只限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 母在該小學就職)和「乙類」申請人
-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甲類」申請人可獲全數取錄
-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乙類」申請人按《計分辦法準則》所得分數從高至低分配學位,同分則需要抽籤
-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分配與申請人所居住地區無關
- 「統一派位」階段內分為「甲部」(不受校網限制最多三個選擇)與「乙部」(受校網限制最多30個選擇)兩部份
- 「統一派位」階段分配程序與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分數無關,按隨機號碼次序決定派位先後
- 「統一派位」階段分配程序在完成處理所有申請人的「甲部」第一志願後,方會繼續處理尚未獲分配學額申請人的「甲部」第二、第三志願,未獲分配學額的申請人將會繼續透過相同程序在「乙部」(受校網限制)獲分配學額
- 未能透過「統一派位」階段「乙部」所填上的所有選擇獲分配學位,有關系統將會從任何有剩餘學額的小學中隨機分配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