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老夫婦去年二月因兒子財務問題,與四旬兒子計劃一家三口一同跳樓自殺,但夫婦二人率先跳樓身亡後,兒子卻提不起勇氣跳樓,遂放棄自殺念頭。兒子今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罪,陳仲衡法官指他親自撰寫的求情信完全沒有顯示出對父母離世的傷感,只是一直要求法庭輕判,讓他早日出獄重過新生,實在令人心寒;但辯方指被告出獄後計畫第一個會去的地方便是父母墓碑。法官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及坦白認罪,終判其監禁5年半。
陳仲衡法官判刑時讀出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被告指自己收入不多,過往因錯誤的價值觀,一直入不敷支,即使任職兼職的士司機亦不夠還債。被告在案發後深感後悔,他至今已還押18個月,對於沒有出席父母喪禮而感到難過,他只出獄後第一件事會到父母墓碑憑弔。他指自己供認本案所有實情,沒有隱瞞任何事實,節省警方調查時間,他認罪亦節省法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