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5至11歲童堂食今起需打兩針 附禁入場所名單
2022-09-30
本港的「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由今日(30日)起降至5歲。5至11歲兒童進入任何「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包括食肆堂食,均須符合「疫苗通行證」下訂明的接種要求,即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或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後未滿3個月。到11月30日起,5至11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會統一為須已接種第2劑疫苗。
另外,由今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疫苗通行證」下接種第2和第3劑新冠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6個月縮短至5個月。
「疫苗通行證」指明處所
(i)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處所:
餐飲業務處所(包括酒吧/酒館)、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派對房間、美容院及按摩院、會址、夜店/夜總會、卡拉OK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體育處所、泳池、郵輪、活動場所、理髮店/髮型屋及宗教處所。
(ii)被動查核「疫苗通行證」處所:
商場、百貨公司、街市/市集及超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