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疑患癌被炒後病逝 僱主指菲傭家中穿性感衣服自拍而解僱 認私下以「瘟神」稱呼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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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上子宮頸癌的菲傭疑遭僱主歧視,在深宵被即時解僱趕走,女傭曾向平機會投訴未果後返鄉,翌年離世。遺產執行人入稟區域法院,指女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賠償58萬並道歉。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女僱主自辯指解僱死者的導火線為發現其在家中拍攝性感照片,並發佈到網上;當原告方問到為何要以「瘟神」稱呼死者時,女僱主表示死者行為蠱惑,例如拍攝性感照、在住院時提出要到寄宿處居住、不直接聯絡她並告知病情等,她感到生氣下遂向家人發洩情緒,稱死者為「瘟神」,而非因為死者患病。
被告女僱主蔡昭儀(音譯)今出庭自辯指,死者的工作表現一般、「習慣性講完唔記得」,2016年續約後死者表現逐漸變差,她亦曾多次發送警告訊息提點死者要盡好工作責任。
家中穿性感衣服自拍成解僱導火線
蔡續指,她在2017年2月12日發現死者在家中穿性感衣服拍照,並上傳至個人FaceBook帳戶,而其中一張相片中有她們的家庭相架。原告方指出,該相架並不能透露出任何個人資料,再者每人對性感的理解不同,詢問蔡曾否與死者就此作出討論;蔡回應稱守則指明死者在工作期間不可以穿着短褲或「sexy dress」,預期死者會知道,而僱傭公司亦應有提及過,又稱「唔好意思,我接受唔到任何低胸嘅嘢」。蔡認為這屬於嚴重的行為不檢,但當時因為家人已計劃去歐洲旅行等環境因素,而決定在一個月後解僱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