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少年駕駛 電動滑板車 載同伴 網民揶揄:傑出青年
2024-04-29
繼元朗出現少年「鐵騎士」駕駛綿羊仔電單車載同伴被捕後,屯門亦出現電動車少年駕車載人事件。網上流出兩條片段,年約十歲的少年駕駛一輛 電動滑板車 ,載着一名男童,先後出現於海皇路及建盛里,視法律如無物,網民揶揄:「傑出青年」。
第一條片段攝於昨(28日)中午12時50分,少年駕駛該輛電動滑板車載着一名男童,沿海皇路轉入海榮路,當時兩男童均沒戴頭盔,道路上還有不少電單車及私家車行駛,一旦發生意外不堪設想。另一片全長13秒,該電動滑板車駛至建盛里,同樣載着男童,在紅綠燈前駛上行人路。網民表示:「但有人告訴我香港不允許電動自行車?」、「冇用警方都唔執法」。
運輸署近年就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或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展開立法工作,研究是否可以安全使用。根據當局的定義,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可以包括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以及電動輔助單車等。根據現行法例,在道路或私家路上使用未登記或領牌的相關工具,均可能違反;而政府現時一貫不會發牌,即基本上使用有關工具都屬違法。
本港法例規定,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獲星島頭條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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