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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44歲菲傭照顧僱主的1歲男嬰時,電飯煲不慎翻倒,導致男嬰被熱水燙傷,手腳達二度 灼傷 需植皮。該菲傭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虐兒罪成,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7星期。暫委裁判官江美儀判刑時指,男嬰傷勢嚴重,監禁無可避免。
江官總結案情指,被告當日帶男嬰X到廚房,並將X放在地上,X隨後拉扯電飯煲的電線,導致電飯煲翻倒在兩人身上。X的右手和左腳有淺二度灼傷,右前臂則有深二度灼傷,需要接受人工真皮植皮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