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不離手】觸屏電子產品礙幼兒語言發展
2017-05-08
在香港,不論大人或小朋友都有機不離手的情況。根據香港衞生署 2014 年的調查結果,香港家長在嬰孩只有 1 個月大時已開始讓嬰孩接觸電子產品。最近多倫多一項研究發現,幼兒長期使用如 iPad 等的觸屏電子產品,會導致語言發展遲緩。
是次研究由多倫多大學及兒童醫院的研究人員進行,他們的研究對象為 894 名介乎半歲至兩歲的兒童,當中有兩成幼童在 18 個月大時已平均每日使用手提電子產品達 28 分鐘。研究人員發現,幼童使用觸屏電子產品時間愈長,愈有機會出現語言發展遲緩。幼童每使用這些產品多 30 分鐘,語言發展遲緩的風險會上升差不多近五成。而幼童的社交互動、身體語言和手勢等溝通方式的發展,則未有明顯受觸屏電子產品影響。
無論家長想把電子產品供幼童用作娛樂或學習之用,亦應適當限制其使用時間,以免對幼童的語言發展或眼睛帶來不良影響。衛生署就如何幫助減少使用觸屏電子產品給予家長一些小貼士:
一、加強親子互動
0 至 2 歲是嬰幼兒發展的黃金時期,家長應趁這段年齡期間多與孩子溝通和進行多方面的活動,啟發孩子全面發展。如發現孩子開始對電子產品有依賴的情況,家長可引導他們一起參與其他活動,例如親子閱讀時間、到公園玩耍或做運動,藉此促進孩子的社交和身心發展。
二、限制使用時間
孩子若是 2 至 6 歲,每天觀看電視和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應限制在 2 小時以內。孩子每使用 20 至 30 分鐘,便要有 20 至 30 秒休息時間。與孩子訂立規則,並堅決地執行,再配以適當的獎勵或懲罰。
三、以身作則
家長可以身作則,減少使用電子產品,專心與孩子相處和溝通。家長亦應保管好電子產品,並加上密碼鎖,確保孩子無法自行打開。
四、從旁指導
若電子產品是用作教育用途,家長應在孩子使用產品時從旁指導和講解內容,以發揮教育之效。家長亦應注意孩子使用電子產品時的坐姿,並提醒他們保持適當距離。
資料來源:Science Daily、衛生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