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慧】孩子,我最想你知的三件事
2017-05-15
胎兒在我體內天天長大,在這孕育新生命的過程中,卻屢讀到學生自殺新聞,不期然想到事件中父母的心情(那旁人無法想像的痛),也反覆思考自己作為媽媽,有甚麼可以做。
着孩子簽署「不自殺契約」,或敦促他們做生涯規劃,是我聽過最荒謬的做法。受傷的孩子最不想要的,不就是大人告訴他他的不足嗎?他們最需要的,是諒解與明白。然而,假如對一個認為已走到窮途末路的人說「加油、振作、開心點、柳暗花明又一村」等話,又有用嗎?
鼓勵說話有其力量,不過不應待事情難以收拾時才說。我相信,假如父母向來多把鼓勵說話融入生活,並言行一致,讓孩子在家庭生活中體會到三件事,他們的生命力會更強。三件事包括:一,我們愛的是你,並不期望你成為某類理想中的孩子,你只要做自己就好了,不必取悅人。二,失敗並不可怕,爸媽也是在失敗中成長過來。三,世界很大,短短數十年人生裏,值得探索、追求的事多如恆河沙數。
做了媽媽後,我經常活在矛盾中:太寬鬆的話,擔心孩子變得懶散;太嚴格的話,又怕他們太大壓力。女兒才兩歲,我已整天衡量着:這樣做是否太縱容?說這話是否太嚴苛?而每當感到矛盾,便會想起我最想孩子明白的這三件事,以這三支燈作指引,去告訴自己應該怎樣行。
作者:王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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