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前子女的管教原則
2013-11-07
以往我主持家長講座,發現孩子年紀愈小,家長愈踴躍出席和發問。趁着子女還年幼,便實施有效管教,為成長打好基礎。今天就談談學齡前孩子的管教原則吧。
剛出世的嬰孩,最重要是與父母建立基本信任和親密聯繫,父母的角色是給予保護和養育,讓他們感到舒適、被愛和結連。一到兩歲的幼兒,已能夠對「不」字作出回應。孩子若出現暴力行為、亂發脾氣或危險動作,父母要即時制止。他們未必即時明白背後的道理,卻會意識到聽從父母指示會帶來好結果,不聽從指示會帶來不愉快的結果。這個階段父母毋須長篇大論向孩子解釋,卻要簡單清楚說明生活的規則和要求。
當孩子進入幼稚園,有能力了解為甚麼要負責任,以及不負責任帶來的後果。父母透過示範及講解,讓孩子掌握如何自理、包括梳洗、穿衣、執拾書包和玩具、做簡單家務、與人分享、有禮貌地表達不同意見等等。
孩子若有好行為,父母給予的讚賞要即時和具體。幼兒的記憶力有限,不要等事情過去三日後才舊事重提。讚「你真棒」太過空泛,讚「你真聰明」會讓孩子以為一切都是天注定,與個人努力無關。「媽媽很開心,因為見到你玩完玩具便立即收拾!」當幼兒已經與父母建立親密結連,爸媽開心,就是他們重複好行為的動力啊!
管教幼兒,賞罰要分明。有些父母認同體罰和辱罵是不好的,只是不知有甚麼替代方法,結果只有賞而沒有罰,把孩子寵壞了。其實懲罰的原則是要讓孩子感覺不好受,明白不良行為會帶來不良後果,而不會傷及他們的自尊和親子關係。
方法一是在不傷及孩子身心的情況下,讓他們承擔「自然後果」,不要為他們包底和補鑊。若孩子不願吃飯,不要苦纏着他們,把飯餸收起便是了。不要在半夜再給零食,讓他們嘗嘗空着肚子睡覺的不良感覺,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和代價。知道父母的底綫後,孩子便不會不吃飯而要求零食了。
方法二是訂定不良行為的「合理後果」,包括暫停他們擁有的權利,而這些權利是他們感興趣和珍惜的。孩子不願收拾玩具,父母可以把玩具沒收。孩子遲遲未完成功課,父母可以扣減他們看電視的時間。推行合理後果前,留意事前要與孩子約法三章,讓他們明白行為的因果關係。
作者:張笑容
文章轉載自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