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爭產
2018-07-05
一間先人留下的舊房子,竟然引發爭產糾紛。舊房子雖持續升值,但八年不賣,對得益人來說只是一塊不能充饑的紙上畫餅,結果要殺人泄憤。死的死、傷的傷、坐牢的必然坐牢。先人若有知,會不會後悔留下了遺產?
難怪有些人,生前立下遺囑,死了之後把財產悉數捐掉,大約比後人為了遺產自相殘殺好。
唐人很少真正明白子女是獨立生命個體這個道理,有些人生兒育女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讓子女有伴,深信自己離世後,兄弟姐妹會在這個世界上彼此照應、守望相助。這樣的例子不是沒有,但若牽涉到重大利益,兄弟姐妹也可能瞬間反面,變成世仇,草根家庭十個八個子女固然為爭一間居屋大打出手,甚至鬧出命案。身家數億元者,一樣為爭家族生意而持續打官司,哪有甚麼手足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