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得玩 一定係家長陪玩
2015-12-02
近日,全城關注TSA事件,大小朋友都慨嘆因為要操練TSA而沒有時間玩。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生活。」換言之,「玩」是天下所有兒童與生俱來的權利。
不過每當子女玩樂時,家長卻又最愛「撓埋雙手站在一旁」或「企埋一邊篤手機」。其實,家長在陪玩過程中的表現亦十分重要,若大家能做到以下五點,就能將一步提升玩樂的意義:
- 讓孩子主導,跟隨他們的指令
- 「玩」沒分對錯,多讚賞,加強其自信心
- 要投入,有耐性,不怕重複的動作
- 引導子女爆發創意,天馬行空的玩法過程最能啟發子女各項潛能
- 態度輕鬆,笑容滿臉,保持一顆童心
以下扼要介紹適合0 – 6歲小朋友的遊戲,供家長參考:
0 – 2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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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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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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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Oh!爸媽」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