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友疑兇 陳同佳願赴台自首
2019-10-18
^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囚禁多月後,將於下周出獄。資料圖片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本月二十三日(下周三)因洗黑錢案刑滿出獄,《星島日報》報道,可靠消息透露,有牧師勸服陳同佳同意放監後前往台灣自首,為個人錯失承擔責任,陳同佳希望台灣當局不判處死刑。消息人士指,陳同佳知道自己犯下大錯,但勇於承擔罪責,希望外界給他改過機會,並引述陳同佳說對死者家屬表示最大歉意,亦對其事件引發社會風波感內疚。陳同佳出獄後會留港一段短時間與家人相聚,之後動身赴台,但仍要視乎台灣方面如何處理。
陳同佳因洗黑錢案被判監二十九個月,目前還押在壁屋監獄,下周出獄回復「自由身」。政府原計畫修訂《逃犯條例》,將陳同佳引渡至台灣受審,但隨着修例工作「壽終正寢」,政府未再提出任何方案處理台灣殺人案,亦對坊間提出的「域外法權」、「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等建議一概「落閘」,認為並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