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 5招逼僱主炒自己!】外傭僱主無保障 自由黨李鎮強:情況嚴重要報警
2018-03-16
外傭行為不當,迫僱主解僱、賠償等情況時有所聞,早前更有僱主報警指外傭偷竊,反被外傭索償9萬多元的案件。對僱主來說,面對外傭的誣告及索償,現行法例明顯存在相當多的漏洞,對僱主根本沒有足夠保障。自由黨李鎮強指,外傭貨不對辦、工作態度差、要求立刻回國、借貸以及懷孕,是僱主現時最關注的問題,情況嚴重必須報警求助。
▲自由黨李鎮強表示,聘請不合格的外傭,僱主可謂有苦自己知。
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召集人李鎮強表示,如果外傭有心要隱瞞自己的履歷,而中介公司只負責左手交右手,不確認外傭的資料或能力,一旦僱主聘請了不合格的外傭,又沒有試用期,這兩年合約期內,僱主可謂有苦自己知。
1. 履歷、技能 貨不對辦
▲外傭真正的能力,往往與僱主有很大出入。
很多僱主在聘請外傭前,已向中介公司列明他們的要求,例如:要懂得湊BB、識煮飯等等,有外傭甚至聲稱自己曾到杜拜等地打工,或者懂英語,但當真正錄用後,抵達僱主家不久,已被發現完全跟履歷所寫的內容有出入。中介公司只負責收取中介費,根本不會測試或求證該外傭是否達到指定要求,最終賠錢又勞氣的就只有僱主。
以菲律賓為例,當地更改姓名再申請新 visa非常容易,如果政府不立法規管,而中介公司又不知情或拒絕提供協助,僱主只會繼續受罪。不想請到貨不對辦的外傭,僱主唯有在簽約時同時呈上工作守則,並要求該外傭簽署,如果她日後沒有跟據要求工作,或者工作未達僱主要求的水平,僱主都有證據支持,即時不需付代通知金就解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