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蒑】忽略照顧中童也是犯法

2019-01-14


小學學童家長面對學校長假時,很多雙職父母要費煞思量去安排假期或找親戚代為照顧小孩,以策安全。但當小孩上中學以後,家長們紛紛大解放,認為孩子已長大,可以自理,假期日子可不用多加照顧,任由他們自由活動。

一般人這種想法是無可厚非的,但原來由法律觀點去看就大有文章。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稱「該條例」)第27條(1)「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及忽略」訂明,任何超過十六歲的人,如果對十六歲以下的兒童或青少年有管養、看管或照顧的責任而故意不履行該責任,而導致那些兒童或青少年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令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損害健康,即屬犯法,最高可處監禁十年。

也即是說,如果家長放任一名十五歲的兒子在暑假期間,在沒有家長或導師的照顧下,獨自第一次出海玩滑浪風帆而導致身體受傷,家長有可能觸犯了該條例第27條。

另外,該條例第27條(1)同時亦訂明凡超過十六歲的照顧者,如沒有向十六歲以下的兒童或青少年提供足夠食物、衣服或住宿,或故意不向相關機構求助以提供該類服務,也會觸犯法例。年初就有一名黃姓母親虐待自己七歲女兒,故意不供給食物及醫療給女兒,令小孩慘變植物人,被判疏忽照顧兒童罪成而被判近十年的重刑。

法例原意是保護兒童,希望兒童及青少年的家長及照顧者都多加留意。

 

作者:黎蒑 執業律師

香港律師會鄭重聲明,本文內容純屬個人意見,並不代表香港律師會立場。任何人士如因文章所載或漏載的資料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害,香港律師會及撰寫文章的律師絕不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律師會社區關係委員會

 

星島日報授權轉載

熱門文章

方媛分享女兒功課疑揭母女「約法三章」 郭富城堅持與妻女以廣東話交流
03-07
女子帶遇車禍、終生不能自理前夫改嫁 現任丈夫分擔照顧 餵飯、幫忙洗澡無怨無悔
03-07
病房陪愛兒3日直至去世 媽媽傷心辦喪禮 突然收到兒子訊息 結局超荒謬
03-06
唔怕改壞名︱2024 香港熱門中英文名字 榜首原來係呢個名...
03-08
天瑜腸道蠕動失調 暫時只能注射葡萄糖水 爸爸歷55次電療 癌指數已回復正常水平
03-08

台灣歌手羅文裕4歲兒誤吞硬幣卡食道 緊急送醫煎熬8小時
2024-05-01
珍惜生命│灣仔19歲青年墮樓輕生 送院不治
2024-05-01
楊潮凱6歲囡囡餅印父女 11年前娶中學初戀情人 讚太太是完美女生
2024-05-01
倫敦東部地鐵站爆斬人案致1死4傷 死者為13歲男孩
2024-05-01
感人分享︳97歲妹病危 104歲哥趕探望 妺妺捉哥哥手:也許最後一次見
2024-05-01
17歲女舞蹈學生拉筋被老師踩斷腳 摧毀一生終身無法再跳 老師只願賠¥5萬
2024-05-01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