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15款食物壺: 燜燒壺保温效能勝保温飯壺 2款6小時保温效能低於50℃
2021-01-14
^消委會測試發現燜燒壺保温效能勝保温飯壺。
在疫情加上限聚令下,近月不少上班族都加入帶午飯的行列,以減低因外出用膳而染疫的風險,燜燒壺及保温飯壺因而大派用場。消委會測試發現保温飯壺的保温表現則較遜色,2款樣本的6小時保温效能低於50℃。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15款食物壺,包括8款燜燒壺和7款保温飯壺,發現燜燒壺全數通過相關保温效能測試,惟2款2層保温飯壺樣本中,包括「Pole Bear」SGFJ-700及「To pva l u」6小時保温效能低於50℃,由49.1°C至40.3°C不等,而8小時及12小時後的溫度範圍則 下 降 至4 3 . 4°C至 2 9 . 6 °C。消委會提醒,熱食的存放温度應高於60℃,而冷食則應低於4℃,以免細菌容易繁殖,增加食物安全的風險。
此外,不少燜燒壺都標榜可烹煮簡單食材,儘管測試中全部8款燜燒壺樣本的6小時保温效能均高於62℃,符合相關歐洲標準要求,量得水溫最高的是「膳魔師」SK-3020,其次是「象印」SW-JXE75-RV;而量得水溫較低的是「Pole Bear」JFF J800的樣本。8款燜燒壺載熱水8小時及12小時後量得的溫度範圍分別由72.3°C至58.6°C及65.6°C至48.6°C,時間愈久,保溫效能愈趨下降。保溫效能較佳的仍然是「膳魔師」SK-3020,而「Pole Bear」JFF J800則 較 遜 色。
消委會指,燜燒壺沒有加熱功能,其保温效能會隨熱水接觸食材和壺內壁的金屬表面,以及時間而下降,儲存的熱能未必足以煮熟食材,或殺滅細菌,消費者宜預先煮熟食材,尤其是肉類、海產、菇類和雞蛋等生鮮食材,才放入壺內繼續燜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