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初中生遭殘殺|最高級法院批准 刑事控告3未成年疑犯
2024-04-08

河北邯鄲肥鄉區舊店村13歲少年王子耀,遭3名同學殘殺埋屍。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今日通報指,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核准向3名未成年疑犯追究刑事責任。
通報指,3名疑犯張某某、李某及馬某某作案時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故意殺人致被害人王某某(王子耀)死亡,情節惡劣,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河北省檢察機關逐級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某、李某及馬某某核准追訴。
- 河北邯鄲13歲初中生王子耀,遭3名同學殘殺埋屍。
- 最高檢核准向3名未成年殺人疑犯追究刑事責任。
- 河北邯鄲3名初中生合謀殘殺埋屍同學王子耀。
- 河北邯鄲3名初中生合謀殘殺埋屍同學王子耀。
- 王子耀被殘殺後的埋屍處。
-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3名未成年殺人疑犯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依法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李某及馬某某核准追訴。檢察機關將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同時,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進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力度。
王子耀遭3名同學張某某、李某及馬某某,長期欺凌,3月10日王子耀被上述3人搶奪手提電話及所有財物,3人再將王子耀關入大菜棚,用鐵鏟等工具殘殺,再就地埋屍。王童失蹤後,案中主犯一度誤導警方,是有一名「不認識的小個子男孩」涉案,自己毫不知情。即使警方後來根據監控錄像,確認其中一少年涉案,主犯仍堅稱無辜,直至另外兩少年認罪帶警方掘出死者屍體,主犯罪行才完全揭露。
案件曝光後,引起內地社會極大反應,探討法律對未成年犯過度保護。警方最終在3月21日,對張某某、李某及馬某某等3名未成年疑犯,提請檢察機關核准追訴刑事責任。
獲星島頭條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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